3 月22020普法宣傳 5. 本會理事長提倡在疫情下,不妨參考鄰近地區做法,推動以線上、遠程方式,以最快、最簡途徑解決消費者與企業之間的糾紛。如消費者因購買了有瑕疵的產品,得不到滿意的服務,或被迫以高價購買才貨或老母而感到權益受損時,可攜同有關文件如收據和發票等,到消費爭議仲裁中心求助。 Pages: 1 2 3 4 5 6 7Post navigationPreviousPrevious post:本會在廣東省律協、中山市律協、中山市新階聯、禪城區委統戰部等公眾號撰寫抗疫法律文章NextNext post:本會向澳門特區政府捐贈一萬五千個醫用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