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142020普法宣傳 第二集題目為〝偷拍涉刑責 勿一時衝動〞,由本會常務副會長盧綺嵐擔任主演,點擊率逾2.2萬人次。 本會常務副會長盧綺嵐表示,照片只有當事人自己當然無問題,如果還包括其他人(即使是朋友),根據澳門現行法律規定,除非屬法律容許的情況,就必須徵得他們的同意,否則拍攝他人或公開相關照片的人有可能要負上民事法律責任,甚或走上犯罪的道路。這是因為每個人都有肖像權。 Pages: 1 2 3 4 5 6 7 8Post navigationPreviousPrevious post:本會及會長分別兩次撰寫支持國安法文章於澳門日報刊登NextNext post:本會舉辦“珠澳專業知識人士學習全國兩會精神及《民法典》交流講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