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142020普法宣傳 第四集題目為〝業主遇租霸 依法必私了〞由本會副監事長鄭德法律師擔任主演。 本會副監事長鄭德法律師表示,不時都會聽到有業主在出租物業後遇到〝租霸〞,即不按時交租、不聯繫業主,合約到期不交還物業的租客。遇到〝租霸”時,有業主會因為訴訟程序費時,短期未見成果就心急如焚,甚至聽信坊間錯誤信息,而作出了可能違法的行為,令自己無端負上民事甚至刑事責任。 Pages: 1 2 3 4 5 6 7 8Post navigationPreviousPrevious post:本會及會長分別兩次撰寫支持國安法文章於澳門日報刊登NextNext post:本會舉辦“珠澳專業知識人士學習全國兩會精神及《民法典》交流講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