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28日,澳門法律交流協進會向澳門保安司司長公室遞交修改《維護國家安全法》意見書。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就修訂第2/2009號法律《維護國家安全法》展開公衆諮詢,本會在吸收會員意見的基礎上組織了七名法律專業的會員:黃景禧、黃偉境、盧綺嵐、施麗君、高詠翹、李金獅及邱嘉敏,對“修改《維護國家安全法》”的諮詢文本進行研究分析,並將有關初步研究結果彙集成本建議書,希望能爲特區政府更臻完善國家安全建言獻策。
該意見書認為,澳門回歸取得的歷史性成就,與在澳門全面準確實施《憲法》和《基本法》,切實維護國家主權和安全密不可分。面對新時期更爲錯綜複雜的國際局勢,國家和澳門特區在國家安全領域面臨的風險日益突顯,澳門特區不能成爲國家安全在法治上的漏洞缺口,必須切實履行國家賦予特區的憲制責任,完善與國家及香港特區共同一致的維護水平,使澳門特區履行同等的國家安全標準,以適應新時代維護國家總體安全的需要和客觀要求。
維護國家安全是“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的根本前提,《維護國家安全法》更是保障“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的“安全閥”。澳門法律交流協進會表示支持修訂《維護國家安全法》,本會認爲澳門特別行政區有責任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防範外部勢力干涉,保障居民合法權益,立足澳門實際對現生效之《維護國家安全法》進行修訂。
該意見書分別就諮詢文本第2.1、2.2、2.3、2.4、2.5、2.6、2.7、3.1、3.2、3.4、3.5、3.6、3.7及3.8點內容提供修法意見。
本會對“修改《維護國家安全法》”的諮詢文本進行分析研究,認為是次諮詢文本嚴守《憲法》和《基本法》構成的特別行政區憲制基礎,能更臻完善《國安法》的現行罪名,以理論研究、案例分析和比較法研究的方式作出修訂,與國外立法相比,《國安法》在尊重和保障人權上秉持更高標準,文本內擬引入和增訂的措施兼顧懲罰犯罪與保障人權,填補執行機制的漏洞缺失,與本地法律銜接、兼容和互補,多項重要程序維持現行刑事訴訟的規定由法官參與審批,切維護程序公正和實體公正,有效應對複雜多變的安全風險,切實以法治維護國家的長治久安。
是次修法澳門特區以更堅定的法治意識、更强烈的法治擔當回應市民長久期盼,將使澳門法治獲得更强有力的活力和具有更根本性的保證,相信在特區管治團隊和各界人士的共同努力下,定能確保全面理解、全力推進和全方位實踐以總體國家安全觀爲指導的維護國家安全工作,確保“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