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3月31日是《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頒佈三十周年,澳門法律交流協進會監事長張宏哲認為,澳門各界青年應詳細重溫澳門基本法的立法過程及各個重要節點,從1988年4月13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決定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再到1993年3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在這近五年的立法過程中,充分收集澳門各界人士對起草基本法的意見和建議。通過學習這一過程,是澳門各界青年理解中央全面管治權與特區高度自治權統一銜接關係的必要基礎。
“一國”原則愈堅固,“兩制”優勢愈彰顯,在學習澳門基本法時須首先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憲法是特別行政區設立的法律基礎,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基本法是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憲制性法律,憲法與基本法共同構成澳門特別行政區憲制基礎。
粵港澳大灣區的規則銜接及機制對接必須嚴格按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學好用好憲法及基本法有利於更深入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新征程上,我們必須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持續學習憲法和基本法,發揮“一國兩制”的優勢為國家發展作出貢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