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212019普法宣傳 本會副會長施麗君促加強教育廢物棄置,指出看似簡單的日常垃圾封存和放置其實也有法律規定,稍一不慎將被罰款,呼籲日常家居生活而產生的固體廢料應放在大廈內獲政府分配 的垃圾桶或相關區域的公共垃圾桶內。因公共地方而產生的固體廢料應放在專門收集的容 器內,如市政署設置在街道上的垃圾桶。至於其他類型廢料在封存時,應避免混入家庭和公共廢料中,且以適當容器放置和處理,不可隨意放於公共地方的垃圾桶,體積較大以致較難正常搬移的廢料亦需以相同方法處理。 Post navigationPreviousPrevious post:拜訪中聯辦法律工作部NextNext post:本會副會長羅佩琪於澳門日報撰寫法律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