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須是堅定愛國者
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七屆立法會選舉臨近,選管會近日依法審核認定部分參選人無被選資格,並於日前宣布7項準則來判斷參選人是否符合擁護《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及效忠澳門特別行政區。選管會依法履行職責,正是「愛國者治澳」根本原則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制度化的體現,更是具有澳門特色「一國兩制」成功實踐的堅強保障。「愛國者治澳」根本原則是維護《憲法》和《基本法》確定的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全面落實「一國兩制」方針之核心要義。事實上,堅持「愛國者治理」是全世界各國各地區的普遍政治邏輯及共同法律原則,每個國家或地區均對政治職務及公共職務人員規定嚴格的政治效忠義務,例如訂定詳細「負面清單」以及設立專門委員會進行監督。實踐表明,只有完善的「愛國」審查制度才能確保公權力被正確行使。立法會作為特別行政區政治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立法會議員須遵守的愛國效忠義務應比一般公職人員更嚴格,這是因為立法會議員依法行使立法權及監察權,如果這些權力被利用成為「反中亂澳」的武器,這將嚴重影響「一國兩制」的行穩致遠,最終受損的是澳門的整體利益和廣大市民的福祉。近年來,鄰埠的亂象已經讓我們深深體會到,必須在立法會嚴格適用「愛國者治澳」根本原則,確保立法會議員均為堅定的「愛國者」,才能確保具澳門特色「一國兩制」成功實踐行穩致遠。為此,《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制度》賦予選管會審查參選人「事實上」是否擁護《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及效忠澳門特別行政區的職權,而日前選管會宣布的7項準則進一步完善在立法會適用「愛國者治澳」根本原則的標準。綜上所述,立法會議員必須為堅定的「愛國者」是一項普世的基本政治倫理,只有在立法會內全面準確貫徹「愛國者治澳」根本原則,方能確保立法會議員的權力不被「反中亂澳」勢力騎劫。因此「愛國者治澳」根本原則必須以法律制度予以保障及完善,為澳門特色「一國兩制」成功實踐行穩致遠保駕護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