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全票表決通過修改《維護國家安全法》法案,澳門法律交流協進會會長黃景禧、理事長黃偉境及監事長張宏哲一致支持。他們表示,“一國兩制”必須要為全國十四億人民負責,澳門特區必須要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全面準確實施憲法和基本法,健全國家安全體系以維持澳門回歸以來取得的歷史性成就。保國家安全,就是保“一國兩制”,就是保澳門繁榮發展,就是保澳門全體居民的人權和根本福祉,就是保所有外國和內地來澳門投資者的利益。沒有安全和穩定,一切都無從談起。因此,澳門特別行政區有責任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防範外部勢力干涉,保障居民合法權益,立足澳門實際對《維護國家安全法》進行修訂。
該會認為,修訂後的《維護國家安全法》內容嚴守《憲法》和《基本法》構成的特別行政區憲制基礎,更臻完善《維護國家安全法》的罪名,以理論研究、案例分析和比較法研究的方式作出修訂,與國外立法相比,修訂後的《維護國家安全法》在尊重和保障人權上秉持更高標準,增訂的措施兼顧懲罰犯罪與保障人權,填補執行機制的漏洞缺失,與本地法律銜接、兼容和互補,多項重要程序維持現行刑事訴訟的規定由法官參與審批,切維護程序公正和實體公正,有效應對複雜多變的安全風險,切實以法治維護國家的長治久安。
是次修法體現澳門特區全體居民以更堅定的法治意識、更強烈的法治擔當回應國家形勢發展變化,將使澳門法治獲得更強有力的活力和具有更根本性的保證,相信在特區管治團隊和各界人士的共同努力下,定能確保全面理解、全力推進和全方位實踐以總體國家安全觀為指導的維護國家安全工作,確保“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

(法進會會長黃景禧)

(法進會理事長黃偉境)

(法進會監事長張宏哲)
